2008年11月26日 星期三

奧巴馬給我們的啟示

评论:奥巴马给我们的启示
Created 11/06/2008 - 18:14

非裔黑人奥巴马当选美国第44任总统,他在胜利演说中以“我们永远都是美利坚合众国这个整体”,把胜利及重建美国梦,交还给“不分贫富、政党、种族、肤色或性向”的美国主体。

对过去曾是奴隶阶级的黑人而言,奥巴马的当选让他们真正感受到,自己真的是美国主流群体,是真正的美国人。这也是作为世界民主体制、重视人权龙头的美国,在建国232年后,以实际行动展现“人人机会均等”的时机。

奥巴马登上总统宝座,美国选民轰声雷动,激情落泪迎接改变;全球各地则不断重温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1963年站在林肯广场前发表的演说“我有一个梦”,一个能让自由之声响彻云霄的公平巨梦。

这个当年几乎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梦,今日已成真。于是大马也开始期待,什么时候我们也能迎来一位“大马奥巴马”?也就是去除极端种族主义、消弭肤色、宗教及社会阶级,只以能力、视野、雍容大度,来审视一个人是否具备成为全民领袖的资格与气度。

马丁路德金的梦想,在45年后实现了;令人惋惜的是,大马独立了51年,种族课题仍是选举及利益权衡时,随手拈来的无成本筹码。尽管大马选民在308大选,以行动唾弃了种族政治,仍唤不醒迷恋权杖的政治思维。

对由多元种族组成的国家而言,只有让一切回归到国家的整体,不再强调、区分种族或个体的重要性,才能拆除仇视与对立。每一个拥有国家身分认证的人,都是该国家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是平等的马来西亚人,没有土著或非土著之分。只有让差异回归中性价值,国家才能成为真正的庇护港。到那个时候,种族融合、各族文化共存共荣才不会只是个遥远的梦。

种族政治的存亡,除了仰赖选民的智慧,政治人物更背负了以身作则、教导人民的义务。历史记下美国人民的勇敢抉择,我们不妨也好好记住这场以国家为利基的美国总统选举所带来的启示。直到有一天,我们也能高呼“是的,马来西亚做到了!”

旋轉門條款該重修了

旋轉門條款該重修了

  • 2008-11-21
  • 中國時報
  • 【林志潔】

 在近日大家聚焦消費券與扁案發展中,有一則新聞並沒有引發太多關注,那就是因違反「旋轉門條款」而被起訴的前財政部長顏慶章獲高等法院無罪判決,全案定讞。這個判決對我們社會的正常的政商關係影響深遠,值得討論。

 前財政部長顏慶章二○○二年轉任中華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常任代表,於二○○五年三月退休,同年六月間出任復華金控董事長。

 台北地檢署當時認為顏慶章違反旋轉門條款,將他起訴,但案件移審法院後,銓敘部做出有利顏慶章的解釋,認為顏慶章自財政部長卸任後,就已符合公務員服務法所謂「離職」的定義,因此距離他擔任復華金控公司董事長之職已超過三年,並無違法法院因而判決無罪。據報載,顏慶章不滿地表示,全案浪費司法資源,檢察體系應自我檢討省思云云。

 筆者對顏氏之發言深感不認同。我國檢調辦案手法或仍有改進空間,但在此案中,法院之所以無法判被告有罪,並不是檢察官濫權起訴,而是法規 本身有所缺漏。換言之,被告可謂運氣好,在一個旋轉門條款訂得太過寬鬆不明確的法律下,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依據銓敘部解釋,做出有利於被告的認定而已,顏 氏之言實為得了便宜還賣乖。

 台灣企業的犯罪問題近年來日益嚴重,除了全球金融市場的開放、提供過去不存在的逃稅、洗錢管道之外,另一個最大的弊端在於政商關係的緊密糾葛。

 力霸案是政商糾葛造成企業犯罪的最佳案例。在力霸集團已經虧損連連、被掏空幾近空殼的情況下,竟然還有大型行庫願意借款給力霸,且有關單 位竟然也遲遲未監督糾正。就是因為這些行庫的官股代表,往往淪為政治酬庸,以及力霸長久以來鑽營政治關係,與各黨派高層均有金錢與權利交換往來有關。

 公務員要被收買,不一定要透過行賄收賄,事實上,利用無形的政治力及東方社會的「關係」做為運作力,往往是企業在面對政府查緝、監督時的規避方式,這也就是台灣「企業門神」興盛的原因。這些大門神們,原本在政府機構任職,或因改朝換代、或因被私人延攬,到企業中擔任要職,來負責處理企業與政府之間的問題。

 二○○○年七月公布實施的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也就是所謂的「旋轉門條款」。違反「旋轉門條款」規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然而,這樣的條款內容不夠細緻,根本無法杜絕不肖的公務員藉由公職身分去成為企業的「門神」。

 首先,該條文一體適用所有的公務員,未區分公務員的職等和層級。按理,愈高層級的公務員,離職前有愈大的公權力,應該要受到更嚴格的要 求;其次,規定要擔任與職務直接相關的董監事等才算違反旋轉門,根本就模糊規範的重點。重點不在離職公務員去企業擔任何種職務,而在於該離職公務員是否在 離職後,反過來替企業處理或接洽離職前自己執掌相關的業務

 因此,合理的旋轉門條款應該採事前審查制,針對有些職務(如國家機密、重大金融經濟政策),甚至應採終身禁止限制。考試院雖於二○○五年提出修正旋轉門條款的草案,但因被立委批評構成要件太不明確,而遭立院擱置,迄今尚未通過。

 顏氏案件給我們最大的啟示就是:我國的旋轉門條款根本應該重新修正!當然修正後,某程度會阻礙產官學交流和人才的流動;但在確保公務的廉 潔公正、以及政府的公平執法的前提下,應可認為是一種合乎比例原則的、對人民工作權的限制。否則,此類「桌面下的變相期約賄賂」行為必然繼續,而台灣一定 會成為門神充斥之所,我們的政治透明度指數,也永遠不可能提升。 (作者曾任律師,目前為交大科法所助理教授)

氣候變遷 讓養殖漁業活跳跳

氣候變遷 讓養殖漁業活跳跳

  • 2008-11-24
  • 中國時報
  • 【杜宇】

 氣候變遷對人類影響正逐漸浮現,包括:天候異常、天然災害頻繁、物種的消失、新疫病增加等等已經成為全球性的議題。然儘管各國了解全球暖化所可能帶來的重大悲劇,但因立場不同,開發中國家認為全球暖化,是過去已開發國家追求富裕所造成,不應由他們來承擔,尤其採取有效的方法來阻止環境的持續惡化,可能會影響到國家總體經濟成長而不願做出具體承諾,畢竟經濟發展與能源有很強的依賴關係。

 隨著全球氣候變暖,大約有三分之一的物種將會滅絕,尤其淡水供應量的欠缺,使得全球的糧食作物產量銳減。另一方面伴隨著經濟狀況的改善,肉類的消費量相對增加,去年全球肉類總供應量達到二億五千八百萬公噸,據專家估算生產一公斤豬肉與牛肉分別需耗去三公斤與一公斤穀物飼料,使得全球超過三分之一的穀物及九○%的大豆被用做飼料,而不是直接供人類使用。預估到二○五○年世界肉類消費量會再增加一倍,屆時要生產的肉類與使用的穀物飼料也就愈多,在供需失衡的情況下,穀物的價格將再度飆漲,造成無法獲得足夠的食物來滿足身體起碼能量需求的人數將從目前的八億大幅攀高。

 海洋擁有豐富生物資源,被視為人類「第二糧倉」。估計全球約有十億人口依賴魚類及其它水生動物做為主要或惟一的蛋白質來源,人類對魚類需求隨人口增加而不斷提高(去年全球每人年平均水產品消費量為一六.九公斤,與一九九○年相較增加了二.一公斤)。然而受到氣候變遷、過度捕撈和汙染三個因素的致命性結合,全球漁業資源已日漸枯竭,因此須採取有效管理、合理開發利用、與改善海洋魚類棲息環境,來維護捕撈漁業的可持續發展,在可預見的將來海洋捕撈的數量將維持在九千萬到一億公噸,其他則有賴水產養殖供應。二○○六年,世界水產品的消費量為一.一○四億噸,其中五一七○萬噸來自於水產養殖,預計未來十年內養殖漁業將占全球食用魚總量的五○%。

 水產養殖被公認是未來動物性蛋白質重要的供應來源,其生產一公斤魚使用飼料低於二公斤,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也較陸上動物低,且每公頃養殖藻類收成加工後可提煉二十公噸蛋白質,相當於四十公頃耕地年產大豆的含量,因此成為國際爭相推動的另一種「綠色」產業。而台灣水產養殖業已具備相當厚實的發展實力,理應有很大的發展空間與機會。過去養殖帶來龐大社會成本的付出,一直是國內水產養殖產業最被外界詬病之處。

 為避免重蹈覆轍並針對過去諸多缺失作出補救,政府應重新調整發展策略並立法推動「生態補償」制度,讓養殖生產業者有更多的誘因,主動減少養殖過程化學物質、藥物、抗生素等使用量,積極實施循環水再利用與養殖廢水排放前處理,減少對周遭海域的汙染。對於願意從事生態養殖方法,採與環境維持和諧的生產技術並尋求國際生態標籤認證的業者則給予適當的獎勵與補助,而這樣補助也符合WTO的綠色補貼規範。能如此放眼未來並未雨綢繆,相信台灣將會有更多的籌碼來因應氣候變遷所可能引發的糧食危機。

 (作者為陳李農改研究團隊執行長)

拚經濟不是這樣

熱門話題:拚經濟不是這樣
2008-11-27中國時報
【張炎銘/台中市(公)】

 貴刊登載〈公務員也來拚經濟〉一文,建議取消今年的公務員考績獎金,以這筆錢為消費券加碼,個人認為有待商榷。

 今年經濟不景氣,罪魁禍首是金融界金融商 品操作太過、財務槓桿失靈所致;怎麼公務員反成為替罪羔羊?景氣好時,民間廠商分紅如進斗金,怎不聞要為公務員爭取三、五個月考績獎金?景氣差,就要公務 員跟著犧牲,天底下可有此不公不義之事?公司賺錢,員工多分些;公司虧錢,員工少分些是天經地義,但過去賺錢時,可有公務員考績獎金增加制度?

 新加坡、日本等國公務員減薪,但比較他國與本國公務員的薪資待遇結構,我們有減薪的條件嗎?若將公務員薪資與國民所得相連結,個人不反對,但總不能說等到經濟不景氣時才來實施,景氣好時大家就忘了這回事吧?新加坡去年四月、今年一月加過兩次薪,台灣的公務員八年來加過幾次?

 再說「國民旅遊卡」 被認為是討好公務員措施,真是讓人哭笑不得、啞巴吃黃蓮。以前公務員因公務繁忙無暇休假,還可領「不休假加班費」,後來為節省經費,改為至少休假一星期, 國旅卡實施後,強迫休假二星期,也就是說以一萬六千元換二個星期「不休假加班費」,而且還要消費,不能落入私人口袋。我倒很希望回復從前沒有國旅卡時代, 不休假就直接發加班費!即使把公務員「特權化」,取消考績獎金,也只不過把消費券從三六○○元提高到五○○○元,如此就能「拚經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