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7中國時報
【張炎銘/台中市(公)】
貴刊登載〈公務員也來拚經濟〉一文,建議取消今年的公務員考績獎金,以這筆錢為消費券加碼,個人認為有待商榷。
今年經濟不景氣,罪魁禍首是金融界金融商 品操作太過、財務槓桿失靈所致;怎麼公務員反成為替罪羔羊?景氣好時,民間廠商分紅如進斗金,怎不聞要為公務員爭取三、五個月考績獎金?景氣差,就要公務 員跟著犧牲,天底下可有此不公不義之事?公司賺錢,員工多分些;公司虧錢,員工少分些是天經地義,但過去賺錢時,可有公務員考績獎金增加制度?
新加坡、日本等國公務員減薪,但比較他國與本國公務員的薪資待遇結構,我們有減薪的條件嗎?若將公務員薪資與國民所得相連結,個人不反對,但總不能說等到經濟不景氣時才來實施,景氣好時大家就忘了這回事吧?新加坡去年四月、今年一月加過兩次薪,台灣的公務員八年來加過幾次?
再說「國民旅遊卡」 被認為是討好公務員措施,真是讓人哭笑不得、啞巴吃黃蓮。以前公務員因公務繁忙無暇休假,還可領「不休假加班費」,後來為節省經費,改為至少休假一星期, 國旅卡實施後,強迫休假二星期,也就是說以一萬六千元換二個星期「不休假加班費」,而且還要消費,不能落入私人口袋。我倒很希望回復從前沒有國旅卡時代, 不休假就直接發加班費!即使把公務員「特權化」,取消考績獎金,也只不過把消費券從三六○○元提高到五○○○元,如此就能「拚經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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