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1日 星期一

莫让黑社会成了气候

莫让黑社会成了气候
作者:张鸣
http://www.epochtimes.com/gb/9/4/22/n2502790p.htm
2009/4/22
【大纪元4月22日讯】看网上消息,东莞千余男童被拐,开始我还以为是网上的夸大其辞,可是,后来平面媒体也报导了,而且还附有大幅照片,百余对失去孩子的父母走上街头,沿途派发寻人启事,打出“悬赏1000万买回爱子”的标语。据很多家长称,自2007年起,已经有过千名男童遭拐带,失踪地点遍及东莞各镇。虽然说,当地政府认为,家长们报称的失踪的儿童数量有些夸张,但几百人肯定是有的。

如此规模的儿童被拐,说明在东莞这个地方,诱拐(据说还有明抢的)儿童,已经成了一个具有规模的产业——一个黑社会的产业。这样的黑社会产业,在清末到民国年间,是相当发达的。一个社会转型期,往往伴随着黑社会的成长,黑社会跟正常社会一样,需要产业来维持生计,一般来说,做土匪强盗打家劫舍,并非黑社会的 “正道”,因为这种行业,比较容易暴露,招致政府的围剿,他们的“正道”产业,一般是黄、赌、毒,除了这三样,诈骗和拐买妇女儿童,也是其中的大项,那时候,拐买儿童被称为“拍花”,被传的神乎其神,说是可以用迷药把人迷住,使其自愿跟着拐买者走,但更多的可能只是用迷药把人迷昏,方便行劫。

一般来说,在那个时代,拍花的人,多半是有组织的,盯梢、行动、转移、销赃一条龙,甚至很多地方还存在有地下的“人市”,拐来的儿童,统一交由人市的黑社会老大销售处理。在任何时代,都存在这样的市场,没有儿子或者儿子少的家庭,需要男童,因此,男童的生意比较好,女童也有销路,一般是买来做婢女,或者养大以后卖给妓院。在清末的时候,拐买儿童的恶谥,有时候也被按在西方来的教会头上,但最后核实的结果,会发现其实都是黑社会为了转移目标,制造的谣言。

社会形态比较固定化的时候,黑社会往往不会很发达,因此,拐买儿童的也比较少见。前现代的城市,政府对于街坊居民的管理比较严,而农村社会,存在各种乡社组织,宗族组织,基本属于熟人和半熟人社会,连走街窜巷的手艺人和艺人,都脸熟,给流民社会留下的空间不大,如果有帮会和秘密宗教组织敢于做拐买儿童这种伤天害理之事,那么,很快会招致民间社会大规模的讨伐和打击。但是,到了近代的转型时期,现代城市的扩张,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新兴的城市没有原来的维系模式,大量流动人口,也使得政府原来那套固定化的居民管理模式失效,城市和集镇,流民大幅度增加,农村原来的乡绅和宗族自治的结构,也遭到破坏。结果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对于人口和社会管理,都逐渐处于脱序状态,因此,给黑社会,留下了大量的空间。事实上,在清末到民初,中国的帮会和秘密宗教,一度占据了社会的小半江山,上海的帮会老头,被人称为“闻人”,活跃在社会各个阶层,政府也不得不依靠他们来维持秩序。直到抗战前夕,这种情况才稍有好转,政府对于非固定化的人口管理,有了一点门路,但这个过程,又很快被日本侵华所打断。

我们现在所处的环境,至少在人口于社会管理方面,跟清末民初有些相似,都处于转型的当口。改革前,所有人都身属一个单位,或者工厂街道,或者农村公社,政府习惯于固定化的管理方式,户籍、居住地,工作地点,大体固定,按图册、按地点,按单位索人,大体跑不了。改革以后,尤其是1990年代以来,新一轮的城市化工业化的浪潮,带来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而那种从原模式中衍生出来的收容管理办法,由于弊病过大,经过孙志刚事件之后,不得不退出历史舞台,连带着暂住证管理制度,也受到冲击。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包括珠三角这样高度工业化的农村地区,还没有学会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动态地管理人口,旧体制下的户籍制度,也部分阻碍了管理上的进步。因此,在治安管理和人口管理方面,像东莞这样一些地区,的确处于相当混乱的状态,为黑社会的滋生壮大,留下了空间。东莞如此大规模的儿童走失,说明珠三角地区黑社会的这一产业,已经具有相当规模,“从业人员”,人数众多,而且组织严密(其他地区,也有抬头之势)。由于改革以来先富起来的人比较多,很多不甘于遵行现行的一胎化的人口政策,于是,儿童,尤其是男童的市场需求增加,也促进了这一罪恶产业的发展。

不消说,这种黑社会产业,无论从那个角度看,都属于罪孽深重的犯罪,应该加以严厉打击。但是,真正想要打击奏效,绝非简单加强警力可以实现,必须伴随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回到从前,已经不可能,不要让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固定化的户籍制度,成为人口管理的障碍,实现居民一体化,落地即可获就业、租购房即可得到当地居民身份的转变,同时完善我们的金融、社保、医疗体系,使大多数状况下的人口流动,处于可以追踪状态。这种状态下,黑社会也许无法完全根除,但至少可以控制一定范围内,拐买儿童这样的恶罪,也就可以控制了。

(作者博客)(http://www.dajiyuan.com)

2009年5月7日 星期四

五个严禁,离不开群众监督

五个严禁,离不开群众监督

20090319 09:19:19  来源:钱江晚报

 

新华社昨天有消息说,公安部党委最近出台《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以此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笔者以为,这又是一项制度 反腐。且从领导干部抓起,其做法更值得称道。制度反腐,本身无错。但事实一再证明的是,一项制度要能够得到好的运行,关键在于有群众监督。什么叫群众监 督,说白了就是要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否则,这一制度只能永远留在故纸堆里。

五个严禁,笔者想到了公安部于2003122日发布了五条禁令。这五条禁令可谓深入人心。群众反映最多的是,从酒家饭店走出的脸红脖子粗的警察大大减少。因为禁令中有一条是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 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有人说,仅此一条,足见禁令之威力。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但根本点还是在此条款能够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便于群众监督。试想,一个身着制服的警 察,喝得东倒西歪能瞒得过群众眼睛?有人也许会说,换一身便装不行吗?行,当然是行,可这五条禁令主要是针对基层公安民警的,而基层公安民警整天与人 民群众打交道,也许一两次因换了便装不为群众觉察,但次数多了,一张大众面孔不被群众识得,难!

再回过头来说五个严禁,内容很具体:严禁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严禁违规相互请托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 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五个严禁是为公安领导干部量身定做的,这些违规行为在领导干部身上容易发生,事实上,也发生了不少,这应该是五个严禁出台的背景。现在笔者关注的是,群众如何围绕五个严禁实施监 督?因为这些行为往往是一对一进行的,具有极强的隐秘性。发觉不了,何谈监督?也许有人会认为,这就是一个内部制度,能够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就行。但 如果这种制度不能让群众介入监督,又能有什么约束力呢?

中国反腐,不缺少制度,缺的就是监督。在不少城市,为遏制公款吃喝之风,纪检部门发动群众在酒家饭店门前抄车牌,你还别说,群众一介入,效果立竿见影。在 今年两会上,官员财产公开也成了热点话题,之所以热,是因为这可以让人民群众参予到官员的监督中来。公安是一支纪律部队,我们期望在出台五个严禁的同 时,能积极推动领导干部职责公开,财产公开等举措,这样让群众多一些监督抓手,监督起来可能会更到位。

 

■薛建国